【注釋】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,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;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。到期未續展的商標,則會注銷其注冊商標。如果因權利人疏忽,導致商標權無效后被他人合法搶注的話,之前所積累的所有品牌價值和市場投入都是為他人做嫁衣裳。 商標局對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后,核發商標續展證明,不再另發商標注冊證,原商標注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。 商標的知名度,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廣告宣傳及商標使用年限,長久持有并運營一個商標權價值更大,因此商標續展尤為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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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商標續展材料
向商標局提交
續展申請
官方審查
官方核發續展證明

企業申請

個人申請
A:商標注冊在有效期滿前,商標所有人應及時在商標注冊機關辦理續展注冊手續。不要使商標過期失效,失去商標專用權。
A:1、準備申請文件,向官方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。2、商標局審查,3~6個月會核發續展注冊商標證明。
A:商標續展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,不限續展次數
A:已注冊的商標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希望仍繼續保有該商標,可以辦理商標寬展申請,繼續保有該商標。
A:續展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,下發的是《核準續展注冊證明》,上面會寫明續展后的商標權有效的起始日和終止日。注意原商標注冊證也要妥善保管,以便和續展證明一起使用。
A:可以一并辦理商標續展和商標變更
A:可以售出,為了保證您在售出前一直持有商標專用權,建議您盡快辦理商標續展,也可以在做商標轉讓時一并辦理商標續展。
A:可以辦理續展,也可以在辦理續展時一并辦理補發商標證。